2007年4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土瓦匠”开工 防护网全无 4两酒下肚 两工人坠墙
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隐患多
本报提醒:闹出事故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要负刑事责任
见习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刘玲媚 许婷 配图:毕传国

  建房原本是桩喜事,但是由于一些细节的疏忽,喜事却变成了悲剧——施工者摔死,包工头涉嫌犯罪,房东也赔了不少钱。发生在杭州余杭区的这起事故,给农村自建房工程敲响了安全警钟。

  案例:
  今年3月31日,严某想为自家房子加层,便联系了包工头俞某。俞某今年43岁,是一个有着20多年泥水工经验的包工头,2002年就领到了建筑工匠资质等级证书。
  第二天,俞某带着泥水工张某、徐某等一行4人(均无建房资质)到严家开工。中午时分,房东严某备好酒菜招待俞某等人,张某、徐某每人喝了近4两白酒,俞某等人也喝了一点。
  饭后,几人稍事休息继续干活。正当他们准备在东西两墙之间铺设预制板时,不幸发生了——站在东墙的张、徐二人先后失足跌落。后经抢救无效,两人均于当日死亡。
  事后,俞某和房东严某赔了张、徐二人的家属36万元。但检察机关认为,作为承揽此次加层改建工程的包工头俞某,贸然请不具备建房资质的人员出工,疏于对施工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而且明知高空作业不得饮酒却未加劝阻,其行为已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,对俞某提起了公诉。

  现状:
  目前,农村自建房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相当高,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。
  原因之一:农民自建房一般面积不大,楼层也不太高,专业施工队不愿干这种“芝麻”工程。绝大多数农房建设还是以“亲帮亲、邻帮邻”的方式由个体建筑工匠承建,大量无建房资质的“土瓦匠”有了用武之地。
  原因之二:为了省时间、多赚钱,施工队常常加班加点、偷工减料,而无视严禁酒后作业、施工戴防护帽、架设防护网等基本操作规范。
  原因之三:个体工匠数量大、人员分散、稳定性差,管理比较困难,许多地方对工匠的管理、培训、教育不力。
  原因之四:按国家规定,农民住房建筑的质量、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监管职责由当地政府的村镇建设部门负责,而实践中,村镇建设部门极少对承建者的资质进行查验,管理力度很弱。

  提醒:
  由于“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审批”已于2004年取消,目前,新的管理模式尚待探索。但作为工程的直接参与者,房东、包工头、施工人员都有值得注意的细节。
  房东注意:不要贪图方便和便宜,把建房工程交给没有建房资质的施工队伍,而应把工程发包给专业建筑队,并签订建房合同,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,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方式;要谢绝不请自来的“人情工”,以免造成事故;最好在工地显眼处设置警示牌,随时检查支架的稳定情况,并随时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。
  包工头注意:接工程应按要求报批,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。施工前,要制订严格规范的施工方案,施工时不可随意变更。在高空作业前,更要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。
  施工人员注意:持证上岗是前提,还要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培训;在施工过程中,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,要随时检修加固脚手架,消除隐患;严格遵循操作规范,讲科学、不蛮干。